关于申报2010年度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0-7-22 9:46:00 点击:
各县(市、区)依法治县(市、区)领导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活动是有效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平台”和载体。自2003年以来,全市广泛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创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活动,加大基层和行业治理力度,有效增强了各级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了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推进依法治市发挥了示范作用。按照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2010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的统一安排,今年各级要进一步抓好“法治忻州”、“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抓好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为选拔树立一批不同类型的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程序:机关、企业、农村、城镇、街道(社区)、学校等在依法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结合我市实际,对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标准,有意申报的单位先填报《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待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验收合格后再填报《审批表》。已审批命名过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市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本着“申报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命名一个”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申报,严格把关。凡发生违法违纪和群体上访的单位,不得申报。各县(市、区)申报市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 5个。
三、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在已审批的市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中择优选报,特别是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空白县要积极申报。条管单位申报的,可向上级条管系统逐级申报。非条管单位的申报,可向依法治县(市)办公室逐级申报,年度名额为5个。
四、申报截止时间:8月20日以前
联 系 人:刘瑞香
联系电话:3020570
附:1、申报表。
2、市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审批表。
中共忻州市委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