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司法局开展旅游法治环境整治行动
来源: 时间:2010-5-30 22:38: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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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县委“三五”发展战略总要求,精心维护五台山世界遗产地的圣洁形象,按照县委、县政府全面开展创优旅游环境活动的统一部署,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主动贴近,正确引导,服务一线,维护稳定”的工作思路,决定开展旅游法治环境整治行动,为环境整治创造一个良好的依法管理的环境。
首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徐俊堂为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治工作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制,包片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所属司法所长为直接责任人。全县分为四个责任区,实行责任区划分,分别负责各辖区内的稳定、和谐和宣传工作。
其次,明确了工作职责:1、随着五台山旅游旺季的到来,为规范旅游服务,增强旅游讲解员的法律知识,我局将决定为景区的讲解员举办一次法制专题讲座,主要学习《合同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服务质量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针对旅游行业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如服务合同纠纷、事故责任划分等,结合案例进行生动讲解,引导他们采用合情、合理、合法方式解决民事纠纷。通过这一系列活动,让我县的旅游服务人员接待游客一定要重合同、守信用,以一流的服务赢得每一位游客的信赖,树五台旅游新形象,为五台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做出贡献。2、各基层司法所、特别是旅游沿线的司法所,要对重点整治项目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每周一排查,及时研究应对方案,力争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确保辖区的和谐稳定。3、各辖区要积极做好“两劳”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工作。4、法律服务延伸到决策部门,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为旅游环境整治提供服务,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5、指派公证人员到整治现场进行跟踪服务,及时解答群众的各类涉法、涉证问题,为五台山的二期拆迁做好准备工作。
为确保旅游法治环境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局整治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各基层司法所对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这次整治行动工作作为衡量和考核各基层司法所及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对整治行动中工作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