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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2009年度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复习题

来源: 时间:2009-11-23 17:02:00 点击:

  • 1、执法要严格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
    2、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对这一基本方略给予根本法的确认。
    3、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当前,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建设状况、党员队伍素质总体上同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是适应的。
    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必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
    5、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
    6、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7、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社会各阶层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社会。
    8、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从立法、普法、守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全面推进。
    9、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包括哪些内容?
    一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二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三是住宅不受侵犯;四是通信自由。
    10、市委二届四次全会决议中提出的“三五”总要求是:扭住五个发展,走出五条路子,打好五个攻坚战。
    五个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
    五条路子:走出开放引进,开发拉长,多元做大的可持续发展路子、走出用金融资本手段推动市域经济决速发展的路子、走出优化布局,循环利用的新型工业园区化发展的路子、走出能够发挥本地光热、土地、水资源潜力的农业产业化路子、走出具有忻州文化特色的文化与旅游产业化发展的路子
    五个攻坚战:项目建设攻坚战、扶贫开发攻坚战、安全生产攻坚战、信访稳定攻坚战、环境保护攻坚战
    11、什么是信访?
    信访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12、什么是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实现法律所追求的社会正义。
    13、什么是依法治国?如何正确把握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 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中国法律建设保持社会主义性质,依法治国历史进程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的重要保证。依法治国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而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二,广大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的国家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政权基础。社会主义法制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上升为国家意志。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坚持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是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与资本主义的依法治国的本质区别;
    第三,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治国的对象是国家的各项工作。依法治国就是将国家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律调整的轨道,充分发挥法律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特殊作用,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
    14、“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年确定的?
    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纪念日。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四五”普法规划中,明确规定把每年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
    15、依法治国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1)法律优良;(2)宪法优位;(3)法律权威;(4)民主政治;(5)和谐社会。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哪年重新修订并于哪年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17、信访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18、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责任。
    19、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继续开展“五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我们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选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促进广大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接受宪法和法律的监督,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充分发挥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推进市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必须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工作。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打下坚实基础。
    20、什么是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即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职责,一切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接受法律监督,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对违法失职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它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办事权限合法;二是办事程序合法。
    21、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提出的“法律六进”活动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22、什么是依法治理?
    依法治理是指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广大人民群众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地方、行业和基层事务,以实现公共管理法治化的活动。依法治理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原理在地方管理、行业管理和基层管理的具体落实。
    23、“五五”普法重点宣传对象有哪些?
    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农民工)。
    24、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探索形成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是什么?
    十七届四中全会认为,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探索形成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是: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坚持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保证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25、什么是公民义务?与普通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相比,有哪些特点?
    公民的义务是指宪法和公民必须履行的对国家、社会和他人的某种责任,表现为公民必须做某种行为或者被禁止作某种行为,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制裁。
    第一,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由宪法所确认的,其内容和范围都来自宪法的规定,具有稳定性;第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公民最主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是其他普通法律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和基础;第三,宪法所确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主要反映了国家机关和公民的关系,而公民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则调整公民同某些具体的社会组织及公民相互之间的关系。
    26、如何理解宪法至上的原则?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这些规定都充分体现了宪法至上的原则。
    27、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28、什么是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29、受贿罪的概念是什么?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0、玩忽职守罪的概念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1、什么是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32、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对行政处罚的种类作了如下规定:(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3、挪用公款罪的概念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使得,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34、什么是国体?
    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它表明在一个国家中,哪些阶级是统治阶级,掌握国家权力,哪些阶级处于被统治地位;在统治阶级内部,哪个阶级是领导阶级,哪个阶级是领导阶级的同盟军。国体是国家制度的核心,它决定着国家的政治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决定着国家发展的总方向。
    35、什么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36、什么是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交易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
    37、什么是普通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指由民法统一规定的,普遍适用于法律没有作出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时效。
    38、《合同法》规定,哪些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
    39、什么是仲裁?仲裁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2)独立仲裁原则;(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40、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法院和诉讼参与人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事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民事诉讼法专指1991年4月9日分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广义上的民事诉讼法,除民事诉讼法法典外,还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民事误打误撞的规范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民事诉讼法过程中作出的司法解释等。
    基本原则:(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3)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4)辩论原则;(5)处分原则;(6)支持起诉原则。
    41、什么是环境管理“三同时”制度?
    环境管理“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中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环境管理制度。“三同时”制度是在总结我国环境管理的实践经验基础上,由我国首创并为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项重要的控制新污染的法律制度。它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结合起来,成为贯彻环境保护“预防为主”方针的完整的环境管理法律制度。
    42、什么是留置?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扣留该动产,经过一定的宽限期债权仍得不到实现的,债权人依法从该动产变价中优先受偿的一种债权担保方式。
    43、辩护的概念和分类?
    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材料,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辩护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所作的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充当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指定辩护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形下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4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是什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经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行为。
    45、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拘留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7天。
    46、信访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的事项有哪些?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47、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1)过错原则。过错原则是指致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是其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2)无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只要有损害结果发生,国家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而无须考虑致害人的过错。(3)违法原则。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法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行为违法为归责的标准,而不问公务人员有无过错。
    48、消防工作的原则是什么?实行什么责任制?
    《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49、特别行政区有哪些特点?
    一是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二是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由该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依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组成;三是特别行政区原有的法律基本不变;四是特别行政区的财政收入不上缴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也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五是特别行政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同各国、各地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联系,签订双边和多边经济、文化、科技等协定,参加各种民间国际组织,自行签发出入本特别行政区的旅行证件。
    50、什么情况下应当追究投保人、受益人、被保人的法律责任?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受益人、被保人故意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要特征有哪些?
    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主权在民的社会主义原则;二是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三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权力配置中的核心地位;四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实行一院制的组织形式。
    52、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宪法所确立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国家机构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基础,是其他政治制度的核心,因此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直接反映了我们国家的阶级本质;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其他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53、我国公民的监督权宪法是怎样规定的?
    《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实,负责处理 。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54、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
    第二,还有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它们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社会产品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国家法律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不受侵犯。
    55、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宪法是怎样规定的?
    《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发送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56、什么是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婚姻法》对无效婚姻是如何规定的?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不具有婚姻的效力。
    可撤销婚姻,是指某种婚姻关系虽然具有了婚姻的形式要件,但该婚姻的结合并非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的一方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了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57、安全生产的概念是什么?
    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这里的“生产”是广义的概念,不仅包括各种产品的生产活动,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和商业、娱乐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活动。
    58、徇私枉法罪的概念是什么?
    徇私枉法罪,指司法工作人员为徇私情,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59、《信访条例》对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是如何规定的?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60、我国《刑法》的任务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条规定,刑法的任务有以下四个方面:
    (1)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3)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61、公民对哪些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62、《信访条例》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是怎样规定的?
    《信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63、哪些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64、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不得有哪些行为?
    《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65、医疗保险的概念是什么?
    医疗保险,指劳动者因疾病、伤残或者生育等原因需要治疗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66、什么是仲裁?
    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
    6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影响重大信访信息时,应该如何处理?
    《信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行政机关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68、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注意什么?
    《信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69、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怎么办?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70、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哪些?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
    (1)保险人,即依 法成立的公司;
    (2)投保人,即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
    (3)被保险人,即被投保的自然人;
    (4)受益人,即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5)保险代理人;
    (6)保险经纪人。
    71、物权法对征收集体土地和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有何规定?
    (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2)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3)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5)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6)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72、物权法对保护私人所有权作了哪些规定?
    (1)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2)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
    (3)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私人的继承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4)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73、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处罚,是指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违返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行为。
    行政处罚作为行政制裁的一种,它与刑事制裁、民事制裁相比较,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行政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夫范的行为;
    (4)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各以教育为上的,具有制裁性质的具体行政行为。
    74、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物权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75、哪些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5)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76、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守哪些规定?
    (1)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4)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5)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6)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7)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8)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9)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77、业主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业主的权利有:
    (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
    (2)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4)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主的义务有:
    (1)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2)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3)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78、什么叫用益物权?对用益物权有哪些一般规定?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对用益物权的一般规定有:
    (1)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单位、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2)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4)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物权法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5)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6)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79、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指的是哪些事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是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等事项。
    80、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其他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81、滥用职权罪的概念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非法地行使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或者超越其职权实施有关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82、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83、徇私枉法罪的概念是什么?
    徇私枉法罪,指司法工作人员为徇私情,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84、刑事诉讼中有哪些情形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85、如何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86、哪些劳动者,在其无过错时,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⑵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⑶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⑷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⑸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7、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⑴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⑵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的。
    88、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权有哪些?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另外,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89、辩护的概念和分类?
    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材料,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辩护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
    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所作的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
    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充当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
    指定辩护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形下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90、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91、《突发事件应对法》是何时审议通过并组织实施?
    《突发事件应对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92、我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什么原则?
    我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93、《突发事件应对法》所指突发事件是哪些?它们是如何分级的?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94、山西省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是哪年通过?自哪年起实施?
    2007年6月1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95、制定农民工保护条例的目的是什么?
    为了加强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山西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96、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向农民工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农民工的工资报酬、农民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并可责令其按照相当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总和的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二、延长工作时间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 三、农民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法给予农民工经济补偿的。
    97、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追究用人单位的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民工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非法拘禁农民工的。
    98、农民工评定技术等级是怎样规定的?
    农民工与城市职工在评定技术等级、晋升职务、评选劳动模范或者先进生产者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99、 量刑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
    量刑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分子裁量决定诉审判活动。
    量刑与定罪密不可分,两者构成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主要内容。量刑具有以下四个主要特征:
    (1)量刑是人民法院的一种审判活动,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量刑权;
    (2)量刑的 对象是犯罪分子,只有对犯罪分子才能决定是否适用刑罚、适用何种刑罚;
    (3)定罪是量刑的前提,只有在解决了定罪问题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决定量刑问题;
    (4)刑事责任大小是量刑轻重的根据。
    100、刑事诉讼法特有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2)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3)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4)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
    (5)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案例一
    张某系J市环保局局长,发现在其辖区内有多家企业有重大环境污染行为,各企业主纷纷巴结张某。其中王老板于1998年3月许诺给予张某干股,张某拒绝。三个月后,王老板派人将2万元现金送给张某,称这是股份分红,张某予以收下。此后,每过半年,王老板均亲自或派人送3-5万元现金给张某,张某均予以收受。钱老板从1999年开始经常请张某到其企业于风景点兴建的度假村过周末。在度假村中,钱老板聚集手下人员请张某搓麻将赌博,张某以自己牌技差为由不想参加,钱老板说:“没关系的,赢了算你的,输了我们也不会向你要钱的。”于是张某参加,每次均赢钱2-3万不等。孙老板是个年轻貌美的女性,在2002年10月为求得张某对其企业污染行为的关照,经张某要求,与张某发生性关系。此后每当孙老板为企业污染问题有求于张某时,张某往往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孙某均予以满足。2002年11月李老板为环境污染被查一事,给张某人民币20万元,希望张某能不予追究,张某拒收。但提出李某的一辆轿车希望能借给自己使用,对李某的案件,则会关照的。李某当即表示愿意把此轿车送给张某,马上可办理过户手续。张某表示过户太引人注目了,只要自己有得用就行。随后就指使下级在案件查办时弄虚作假,使得李某没有受到追究。此后该轿车就由张某一直使用,双方均未再提起此事,直至2005年5月案发。以上四家企业在污染问题上均得到了张某的照顾,张某对该四企业的严重环境污染问题不予查处,导致企业附近的河流和土壤被严重污染,群众反映很大,后因下游农民养殖的水产和农作物大量死亡,直接经济损失数千万元,最终集体上访。
    (1)张某收受分红的行为如何定性?( B )
    A.投资行为   B.受贿罪   C.不当得利  D.贪污罪
    (2)张某赌博赢钱的行为如何定性?( D )
    A.赌博罪  B.赌博行为,应受党纪和治安处罚  C、正常娱乐活动  D、受贿罪
    (3)张某与孙老板的不正当性关系是否构成犯罪?( A )
    A.无罪但违纪  B.受贿罪  C.强奸罪  D.敲诈勒索罪
    (4)张某“借用”李老板的轿车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B )
    A.无罪    B.受贿罪   C.敲诈勒索罪  D.侵占罪
    案例二
    甲公司(住所地为A市)和乙公司(住所地为B市)签订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月饼10000盒,总价款50万元,甲公司在合同签订之日向乙公司支付定金20万元,余款交货时付清。乙公司于中秋节前两天将月饼送货至甲公司仓库。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则提交仲裁或进行诉讼。中秋节前两天,乙公司派车送货,在C市境内,遭遇暴雨,由于乙公司未采取防雨措施,10000盒月饼全部报废。甲公司因乙公司未按期交货,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100万元。请根据该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合同履行地是:( A )
    A.A市  B.B市  C.A市和B市都是  D.C市
    (2)对本案管辖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C )
    A.A市法院和A市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
    B.A市仲裁委和B市仲裁委都有管辖权;
    C.本案的仲裁条款无效,若事后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则应向法院起诉;
    D.B市法院和B市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
    (3)运输途中月饼报废,该损失应如何处理:( B )
    A.由甲公司承担,月饼本身就是为甲公司生产的,在给甲公司送货过程中发生的毁损灭失风险应由甲公司承担;
    B.由乙公司承担,因为货物还没有交付;
    C.由甲公司承担,因为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在交付给甲公司的过程中发生的;
    D.由乙公司承担,货物所有权已经转移到甲公司,但货物毁损灭失是由乙公司的过错造成的。
    (4)对于甲公司的诉讼请求,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C )
    A.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主张;
    B.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的20%;
    C.双倍返还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
    D.若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降低违约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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