岢岚县司法局局长李秀清同志先进事迹
来源:本站 时间:2009-11-2 9:16: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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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畏困苦 开拓进取 积极投身司法行政工作
围绕大局 服务中心 全力打造和谐社会环境―――岢岚县司法局局长李秀清同志先进事迹
李秀清同志从87年大学毕业后,主动放弃了城市就业的机会,毅然回到家乡工作,历任乡(镇)副乡长、副书记、乡长,后调任司法局局长.几度寒秋,不辱使命,开拓进取,使全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呈现出一片生机;围绕大局,服务中心,为全县的经济发展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全县的政治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李秀清同志一直在基层一线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1997年调入司法行政系统后,全身心致力于司法行政事业,业务上博览群书、精益求精、锲而不舍;工作上开拓进取,勇于实践、廉洁奉公。励精图治、严格管理,用党的宗旨武装起一个团结战斗的班子,用铁的纪律带出一支作风过硬的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夯实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拓展了法律服务业务,使岢岚县司法行政各项业均走在了全市前列,成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标兵单位。
该同志的主要典型事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组织,建机构。李秀清同志通过不懈努力,提请县委、政府重审机构改革方案,向人大建议恢复了司法局政府组成局建制,使2002年机构改革中挂靠政府办后,因主体不合法导致法制宣传、执法监督、普法依法治理诸多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受到极大冲击的问题得以解决,确保了司法局组织机构的稳固。
二、抓制度,建机制。李秀清同志亲自起草并制订了《学习制度》、《例会制度》、《“148”值班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执行,严格管理。提升了干部的政治水平和干警的整体素质,用党的宗旨武装起一个团结战斗的班子,用铁的纪律带出了一支作风过硬的队伍。
三、抓基础,树典型.在实际工作中,李秀清同志特别注重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发展、完善各类网络建设,并做好了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抓创新,求突破.李秀清同志不断积极探索,力求在工作理念上有新突破、方式方法上有新举措、规章制度方面有新进展.通过不断地探索与实践,逐步构建和完善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司法行政体系。
五、抓建设,固根本.为使司法行政部门整体各方面的软、硬件设施建设有较大的突破,使各项工作更具活力,李秀清同志狠抓了机关基础建设和硬件设施建设,通过努力和协商增加了办公用房,号召全体干警自已动手修缮、油漆办公设施,自制图版、镜框等,节约经费1万余元;多方筹措资金,新购置了办公桌、沙发、椅子等办公设备,并配备了警车、警用摩托和电脑等普法必须的硬件设施,同时将所有办公用房进行了装修,新建了一个高标准的多功能视频网络会议室,硬件设施赶上了全市发达县(区)的基本水平.
通过对组织机构、干部队伍、基础设施和硬件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在李秀清同志的带领下,全体司法干警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热情被极大地激发出来,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其个人也多年来连续受到省、市表彰:1998年被授予省级“安置帮教先进个人”;2000年被授予省级“1995-2000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2005年被授予省级“2000-2005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工作者”。
岢岚县司法局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