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援助 >> 正文

忻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简介

来源:本站 时间:2009-11-2 9:02:00 点击:

  •      忻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是由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专门机构。1996年由市编办批准成立,其工作宗旨是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公民基本权力,为广大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2003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2003年11月,山西省人大通过了《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截止2007年底,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876件,解答法律咨询23000人次,减免特困当事人、特困企业代理费130多万元,为受援人索赔金额总数2000多万元,为打不起官司的当事人讨回了公道,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全市 14个县、市(区)已建立起法律援助机构,设立农民工维权岗14个,全市190个乡镇(街办)都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了有房子,有牌子,有骨干,工作逐步纳入正轨。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老龄委、残联、忻州监狱、金石司法鉴定中心等单位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办公室。大部分的县在工会、妇联、老龄委、共青团、残联、信访局、人武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农村、社区聘请了法律援助联络员(166人),形成了至下而上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法律援助覆盖全市。形成了以各级中心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青年志愿者59人)。扩大了法律援助队伍,推动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受到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及上级部门的肯定和高度评价。有5个县、市(区)的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山西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市法律援助中心获得了“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目前,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已纳入了标准化、规范化运行管理轨道,我市近年来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关闭本页